5月23日,国家财政部发布《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通知明确在进口产品管理方面,对检测、实验、医疗等专用仪器设备,确有采购进口产品需求的,采购方案中可以就相应的进口产品设置采购包,但第二阶段采购人在采购入围进口产品前,需按规定履行相关核准程序。
4月份,安徽省财政厅、省卫健委、省医保局三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再次强调:未经批准公立医院禁止采购进口。同时,将重点审查专家对项目采购需求的论证意见,不具体、不明确的论证意见,将无法通过审核。
就在近日,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审批审核事项》的通知(以下简称通知),同样明确:专家论证意见只用“优”、“于”或“好”、“差”等描述性语言而不阐述具体差异的或者论证意见含混不清的,均属于无效意见。
通知指出,各单位要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,广泛开展市场调研,充分了解所采购设备的市场行情、产业发展等情况,科学确定采购需求。
简单来说,就是以后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,必须明确阐述进口设备到底好在哪里,还必须有数据、参数之类的,一句“进口产品明显优于国产”,彻底行不通了,否则一举报一个准,直接废标。
如今,国产在基层市场大放异彩,但如何在主战场上取得胜利,才是本土械企最大的挑战。